中国是一个缺乏企业传统的国家,真正具有现代公司特征的企业史不过20年。
大多数中国企业的创始人还处于依靠机会和大胆而成功的年纪,他们并不缺少优异的洞见能力,能够预测到市场的起伏和国家政治的风向。但是他们并不清楚该如何将这种洞见能力传授给自己的继承者。
他们不把自己和企业的安全寄望于法律,而是寄托于为人处世的事上,公司本身才是财富的最好和最有效的保存方式。那么,如何使公司本身得以基业长青?
我们先看看GE、宝洁这些优秀的跨国公司是如何做的:它们拥有一套优秀的价值观,并依靠它来培养和提拔一代又一代的CEO,它们不是一味地注重利润的获得和规模的扩张,而是认为,只要保存公司的核心员工并设计恰当的运作方式,利润必将随之而来。
但是在中国,企业的命运更多取决于企业家的思考。如果企业家不成长,企业就无法成长。一部企业宪法,或许可以使企业做到从企业家文化向企业文化过渡,并有效地保存企业的核心。
《华为基本法》、《华侨城宪章》和《迈普之道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的。企业立宪的初衷和封建王朝君主立宪的想法可能有某些相似之处:它是对君主天然获得的统治权力以法的形式给予再次确认和尊崇;它是对君权的某种约束,但更多是帮助君主更好地实施统治;它确立了整个王朝的统治基础和原则,并试图遴选出那些忠于君主的臣子。
任正非不止一次地说过,他希望华为可以摆脱对市场、技术和人才的依赖。他没有明说的更深原因是,希望华为能够摆脱对他的依赖。就像《基业长青》一开始写到的那样,优秀的企业家总是希望自己能够“造钟”,而不是“报时”。
而在现实中,我们看到的令人悲哀的现象是,大量企业以追求利润和规模为远景目标,为此它们不惜与资本媾合,并寻租政府权力;它们经不起人事动荡的反复折腾,每一次的改朝换代都带来大规模的清洗和肃反,并改换管理体制;它们建立的是一个低信任度的组织,管理者和员工是依靠利益交易的关系暂时聚合在一起,企业成为赚钱的工具和机器,公司政治成为主导企业发展的隐性力量。整个企业变成企业家的小朝廷,根本没有“法治”可言。
如果能够拥有百年的公司历史,这本身就足以傲人。而要做到这一点,中国的企业家们就需要从单纯追求利润和规模的误区中走出来,好好想一想,是否需要一部企业宪法,来使公司本身得以永续保存。